(本办法已于2021年1月16日经第一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)
根据我会《章程》,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申请加入本会企业和团体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拥护本会章程;自愿申请入会;会员必须为黄冈籍人士在杭有志于投资兴业的企业。
二、会员入会程序:根据自身意愿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写入会登记表,并建立统一的会员名册。会员入会,须由两名正式会员或以上成员书面推荐方可入会;理事入会,须由两名正式理事或以上成员书面推荐方可入会;副会长入会,须由两名正式副会长或以上成员书面推荐方可入会。入会后,由本会发给会员牌证。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在本会内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;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;当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有权请求商会给予帮助;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权、批评权、对本会领导和工作人员有质询、监督权;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遵守本行业自律公约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信息资料;按规定缴纳会费;承办本会委托的有关事宜。
五、会员退会与除名: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本会,根据情况交回会员牌证。不论企业会员还是团体会员如不履行义务,长期不参加本商会活动,三个月不交纳会费,均视为自动退会;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讨论决定,予以除名。
六、商会在自建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通讯录等平台、资料上公布缴费在册的会员名单(除顾问外),并可查询。对不参与商会、或开始参与后不缴纳会费及中途退会等,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本会会员名义对接联谊、参与活动、开展业务、商务洽谈等。否则,均视为仿冒和诈骗,本会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。